电力工程(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即与电能的生产、输送、分配有关的工程,广义上还包括把电作为动力和能源在多种领域中应用的工程。同时可理解到送变电业扩工程。
一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 、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企业
电力工程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11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