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8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隧道(或地下工程或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隧道(或地下工程)结构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钢筋工、测量工、混凝土工、模板工、爆破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工程的施工,
(1)单洞长≥200 米的隧道 3 座。
(2)累计完成隧道长度 5 公里以上。
4、技术装备:
具有隧道掘进设备 1 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