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职证明
美国驻北京大使馆/上海/成都/广州领事馆签证处:
___女士/先生在我司担任自年起就在我司任职,至今已有__年。 ____女士/先生的月薪为月。
现______女士/先生决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前往__美国__旅游,她/他将在_________停留___天。在___女士/先生旅行期间一切费用包括全程机票,住宿,一日三餐,健康保险等由其自行承担。我司特此保证她/他将按时回国。
申请人公司:
领导签字:
公司公章:
联系电话:
在职证明,顾名思义,是经由单位开具的、体现你在该单位实际任职的一种证明。在职证明一般就是工作收入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对经济收入的证明。可找在职单位人事部办理或委托我们代为办理。
工作证明作为一种重要的证明文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帮助作用,需要由公司或者组织认真对待并开具。同时,员工也需要认真维护自己的工作记录和档案资料,以便及时申请工作证明,为自己的事业发展打下牢固基础。
工作证明: 是有关的公司或机构, 对某一雇员(现在或过去), 作出雇员身份的核实的文件。
文件的主要资料和事项:
1.) 公司或机构专用的信函 (信纸和信封)。一般而言, 会印有公司的logo(商标)、地址和电话等资料。
2.) 受核对的雇员资料。包括姓名、身分证编号、职位、雇用年份(如有需要), 或其他特别要求相关的事项(如薪酬)。
3.) 文件有效性的资料。包括文件签发人士的姓名、职位和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