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是指由银行发出的对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银行保函中,银行承诺在债务人不能按时履行债务时,支付债权人所要求的金额。也就是说,当贷款人未能完成债务义务时,银行可以按保函申请人所要求的金额支付给债权人,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银行保函也可以作为执行合同中所谓假定条件或暂时条件的一种保证。假定条件是两个有关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就己达成的协议,征求双方的支持或能够取得当时的特定支持,而暂时条件则具有一定的实质性意义,是需要把握后期限完成相关程序从而使合同生效的条件。如果签署了银行保函,当事人即能放心签订合同,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情况下,保函人将有义务按照保函的约定,支付债权人所要求的金额,同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预付款保函:
是指担保人(保证人)根据申请人(合同中的施工方)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发包人)开立的,保证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未能全部履约,将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该预付款的书面保证承诺
预付保函又称还款保函及退款保函,在贸易合同中还可以成为定金保函。在大额交易中,买方或业主在合约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预先需向供货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执行合同的启动资金,由于该款项是对供货方在履约之前所作的预付,买方为了避免日后由于供货方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无法履行义务,却不退款而无端遭到损失,通常要求供货方在买方预付之前的若干日内通过其银行开出预付保函,有银行作出承诺,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是无法全部履约(不管这种行为是有意的或者是无意造成的),担保行将在收到买方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这笔与预付金额等值的款项,或者相当于合约尚未履行部分相当比例的预付金额,使买方能够顺利的收回所预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