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吊篮施工,必须建立由吊篮操作人员和专职人员相结合的常规检查和保养围护制度,确保吊篮的正常完好状态。
检查
新安装、大修后及闲置一年或悬空停置两个月以上的吊篮,启用时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职人员进行使用前检查、验收后方可启用。
检查内容:
1、主要受力构件(悬吊平台、悬吊挂机)是否变形,焊缝有否裂纹;
2、构件接装连接处紧固件是否失落或松动;
3、悬挂机构是否安装可靠稳妥,配重是否符合要求;
4、钢丝绳是否严重锈蚀,是否松股、扭结或严重断丝,钢丝绳夹紧是否正确可靠;
5、电气控制系统动作是否灵活,开锁及闭锁功能是否正常:
6、锁动作是否灵活,开锁及闭锁功能是否正常;
7、升、降(包括手动滑降)运行是否正常,电磁制动器间隙是否符合要求;
8、运行计件动作是否正常,是否运行受阻现象,是否异常噪音、电机发热或冒烟、焦味产生;
9、减速箱及传动装置是否按要求加注或更换润滑油;
10、是否按要求装妥限位块和钢丝绳重锤。
不是任何环境中都能操作电动吊篮的,如果盲目的不注意这些小细节,容易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也就是说电动吊篮的现场工作环境必须要有严格的要求。首先,距高压线10m范围内严禁使用吊篮,在雷暴雨、大雾、大雪及风速大于8.3m/s(相当于阵风5级)的恶劣气候环境下,严禁吊篮升空作业;电动吊篮工作的环境温度需控制在-20℃-+40℃;相对湿度不大于90%(25℃);电源电压偏离额定值±5%;若是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充足照明,照明度应大于1501x,并在施工范围设置警戒信号灯;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或通道时,必须在电动吊篮下方设置警戒线或廊,并设置显目警戒标志和配备监督人员。外界的工作环境对于使用电动吊篮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建筑吊篮安装完毕后,要及时组织吊篮厂家、现场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及上机操作人员一起进行联合验收。重点控制吊篮的安装位置,结构的组装情况,配重、绳、锁、电气装置的灵活完好情况,吊篮上下运行不应有障碍物。
验收必须百分之百;数量大时可分阶段验收,并形成文字手续。未经验收的电动吊篮禁止使用。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确认无问题后投入使用。
建筑吊篮作为一种重要的建筑行业用设备,需要注意以下五点环境规则:
1、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照明,应做好作业人员、装置、电气箱及钢丝绳、生命绳的防潮、防水和防腐蚀等防护措施。
2、建造物或构筑物顶面支承悬挂机构处的承载强度不得低于1500千克每平方米。如悬挂机构由顶面预埋件承受时,预埋件系数不得小于3。
3、提供建筑吊篮作用的电源必须是380V,三相五线制接地电源。
4、吊篮升空作业范围内应清除各种突出的或障碍物,固定突出物或转角处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施工期间严禁开启外开窗户。
5、在雷暴雨、大雾、大雪及风速大于10.8m/s(相当于阵风6级)的恶劣气候环境下,严禁吊篮升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