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款前不为他人担保,在为他人担保时,会在征信报告上留下记录,很容易被车贷机构发现。主要的是,为他人担保需要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相当于给自己增加了隐性负债,从而引发机构的担忧,可能导致放款失败。
若是车贷已经放款,用户就需要按照还款计划按时偿还。若发生逾期,将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比如: (1)从逾期之日起收取逾期罚息,直到结清为止停止收取。 (2)征信报告上留下污点,影响今后办理信用卡、贷款等产品。 (3)若逾期时间过长,可能会导致被拖车。 因此,车贷在放款前后,都需保持按时还款,维护自身良好的信用记录。
押证不押车这种方式只需要将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给贷款机构,而不需要将车辆本身交给贷款机构保管,借款人等贷款机构放款后,仍然可以正常使用车辆,不会因为将车辆抵押了就影响自己的日常出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出现逾期未还款的情况,贷款机构可能会将借款人的车辆拖走,甚至将其拍卖来收回贷款,因此选择这种贷款方式一定要做到按时还款。
车辆抵押贷款相关规定 (一)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二)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三)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四)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